可以預見的是,在未來5-10年內,公立醫院的檢驗科、影像科、康復科等輔助科室,將會被獨立出去。
10月18日,國家衛計委印發《醫學檢驗實驗室基本標準和管理規范(試行)的通知》,明確醫學檢驗實驗室屬于單獨設置的醫療機構,為獨立法人單位,獨立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設置審批,并明確了作為“獨立”法人設立的實驗室的標準、地位。這就意味著,未來公立醫院的檢驗科室,將可以“獨立法人”的形式存在。
消息傳來,在醫療界引發了廣泛關注。有人認為,衛計委此舉是在“肢解”公立醫院,遏制其不合理的擴張;也有人認為,這一舉措的肢解作用點在于推動區域內醫療機構的檢驗結果互認;還有人認為,此舉意義深遠,對于分級診療和公立醫院去行政化都將產生長遠的影響。
為啥要讓檢驗科“獨立”?
值得注意的是,此番衛計委文件中所指的“獨立”,并非目前醫院所推行的“可是外包”服務,經審批后“獨立”的檢驗科,將具備獨立的法人地位,這是一般的外包科室所不具備的。
據國家衛計委文件內容顯示,設置醫學檢驗實驗室等醫療機構對于實現區域醫療資源共享,提升基層醫療機構服務能力,推進分級診療具有重要作用。由此可見,讓檢驗科“獨立”,第一要義是為了推進醫療機構間的“檢驗結果互認”,避免患者在不同醫院就診時,做不必要的重復檢查。
雖然國家層面,對于“檢驗結果互認”的呼聲由來已久,但由于種種原因,至今沒有普及,甚至沒有形成省域內互通。而此番衛計委此舉,則明確醫學檢驗實驗室屬于單獨設置的醫療機構,為獨立法人單位。這就為實行“檢驗結果互認”提供了技術和法律上的保障。醫療律師表示,“獨立后的檢驗科室,統一了質控環節,而且還獨立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很好的解決了檢驗結果互認在技術和法律上‘難落地’的問題。”
對醫院和醫生有什么影響?
實際上,醫院科室獨立,的情況在國外十分普遍,以美國為例,80%的醫學檢驗都由醫院外的第三方機構完成。那么,檢驗科室“獨立”后,對醫院和醫生有啥影響呢?
“醫院將檢驗科的部分診斷項目獨立后,至少能將醫院檢驗科的運營成本整體降低20%。”廣州一家三甲醫院院長表示,獨立的檢驗科,有利于促進醫療衛生資源的優化配置,實現資源共享,并且將大幅降低醫療檢測成本。“這不僅可以作為控制醫療費用盲目增長的工具,更重要的有利于醫護人員的勞動價值回歸。”
檢驗科室獨立后,檢驗科醫生會不會失去“飯碗”呢?“如果檢驗科獨立的話,那個獨立的機制同樣需要我們,只是獨立,并不意味著標本的檢驗的職位并不意味著沒有。”上海一三甲醫院的檢驗科醫生向《醫學界》表示,科室獨立后,部分檢驗科醫生可能擔心會不會在編制、待遇上發生變化。
未來還會有哪些科室“獨立”?
早于國家衛計委印發《醫學檢驗實驗室基本標準和管理規范(試行)的通知》,今年8月份,國家衛生計生委已經出臺了《關于印發醫學影像診斷中心基本標準和管理規范(試行)的通知》。文件明確規定:醫學影像診斷中心屬于單獨設置的醫療機構,為獨立法人單位,獨立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設區的市級及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設置審批。
由此可見,影像科已經早于檢驗科取得了“獨立”的資格。分析人士認為,隨著分級診療和公立醫院改革的不斷推進,大醫院里諸如檢驗科、影像科、康復科、護理科、臨終關懷等輔助性科室,將很有可能在未來的5-10年內被“獨立”出去。
附: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印發醫學檢驗實驗室基本標準和管理規范(試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40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0號)等相關文件要求,進一步完善醫療服務體系,推進區域醫療資源共享,我委組織制定了《醫學檢驗實驗室基本標準(試行)》和《醫學檢驗實驗室管理規范(試行)》,F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現就開展醫學檢驗實驗室設置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設置醫學檢驗實驗室等醫療機構對于實現區域醫療資源共享,提升基層醫療機構服務能力,推進分級診療具有重要作用。各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配套政策,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二、醫學檢驗實驗室屬于單獨設置的醫療機構,為獨立法人單位,獨立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設置審批。
三、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將醫學檢驗實驗室統一納入當地醫療質量控制體系,加強室內質量控制和室間質量評價,確保醫療質量與醫療安全。在質控的基礎上,逐步推進醫療機構與醫學檢驗實驗室間檢查檢驗結果互認。鼓勵醫學檢驗實驗室和其他醫療機構建立協作關系,在保證生物安全和檢驗質量的前提下,由醫學檢驗實驗室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等提供檢查檢驗服務。
四、鼓勵醫學檢驗實驗室形成連鎖化、集團化,建立規范化、標準化的管理與服務模式。對擬開辦集團化、連鎖化醫學檢驗實驗室的申請主體,可以優先設置審批。
五、醫學檢驗實驗室應當與區域內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建立協作關系,建立危重患者急救綠色通道,加強技術協作,不斷提升技術水平。